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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制定全市交通运输、乡村公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 2、负责审批全市运力投放、运输线路、站点的设置安排,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;负责全市水陆运政管理,对运输行业的经营资格、经营行为进行审查、监督;负责水陆交通、车辆维修检测、运输装卸、停车场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的培训管理;规划并组织实施水陆交通设施的建设、维护,对航道疏浚、港口、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等实施行业管理;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、管理、使用,指导、协调城市交通行业管理;组织检查、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;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建设,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。 3、规划、建设全市乡村公路,维修、养护乡村公路及其桥梁、涵洞。 4、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。 5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下设:办公室
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
驾培与维修管理办公室
公路建设规划与水路运输管理办公室
交通战备办公室
下属单位:市交通管理总站(交管站)
市地方公路管理站(地道站)
市航务管理所(航管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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